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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实践特色,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科协工作新发展
发布时间: 2009-01-07
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阶段中,省科协党组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讨论、深入调研,形成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要措施,保障了科协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方针,以“围绕中心工作,确立三个抓手,凸显三个亮点,搭建三个平台”为学习实践载体,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学术交流,服务科技工作者搭建平台。提升未成年人、农牧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健康素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高素质,促进和谐”的科普工作方针,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努力使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牧民、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力争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全省公民科学素质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学会管理、学术交流和科技咨询活动,充分发挥学会作为高智力智囊机构的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重要举措: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加强学会管理,开展学术交流,建立健全科普四大体系和四大工程建设,全面促进科协工作发展。
一是科普四大体系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科普法》、《青海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省委19号文件等政策法规文件,制定鼓励、兴办、传播科学技术教育的优惠政策;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年增加,落实科普经费,保证科普和学会学术活动专项经费;通过各级学会和大专院校,培养大批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的专门人才,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到2010年科普志愿者增加到1500名;按照《纲要》的要求,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并将《纲要》的具体内容列入各级政府及科协组织的工作考核目标,实行目标管理。
二是科普四大工程建设。
1、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农牧区成人文化技术学科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重视县以下中小学科普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科普教材建设,针对未成年人、农牧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满足科普教育与科技培训要求的藏汉两种文字的教材和音像类教材的开发制作;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科技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普教育与科技培训。构建不同职业、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社区科普大学。
2、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建立有效激励的机制,充分发挥青海省科普作家协会的作用,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编辑发放藏汉文《青海科普》。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充分发挥科技传播专业团体的作用;集成省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建设青海科普网、青海科协网、青海科普双语网、青海科技馆网,为全省科普信息资源信息提供交流平台、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3、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海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纲要》,开设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科技栏目,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性、开放性的学术活动,开展一次具有特点和社会效果好的科普活动,举办一次推荐科普人才,表彰先进的宣传活动,凸显工作亮点和科协工作的影响力。
4、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项目,加大财政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逐步解决我省州县无科技场馆的问题,建设青海科技馆,充分发挥科技馆的科普宣传、技术培训的作用;充分发挥青藏高原生物研究所、国土资源博物馆、藏医药博物馆等的作用,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吸引省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加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增强科普教育功能;结合“三农”问题,建立“一站、一栏、一员、一网”和科普惠农示范基地,培育科普带头人;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普画廊、运用网络进行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积极争取中国科协为部分州(地、市)配备科普大篷车,以“流动科技馆”的形式为农村牧区提供科普服务;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
三是加强学会、企业科协建设和对外学术交流工作。
1、加强学会建设。制定并出台《青海省关于加强学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营造适宜学会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政策环境,推动学会从依附型向自主型转变,从松散型向实体型转变;不断加强对学会干部的培训增强学会干部的业务素质,努力构建一个名人就能带起一个学科,几个骨干就能撑起一个学会的新时期学会发展格局。
2、加强学术建设。实施创新人才培育工程,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促进学科发展与原始创新为目标,积极开展“优秀学术论文评奖活动”、举办青海省科协学术年会、组织新观点新学说科学讨论会,围绕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战略目标,组织跨学科、高层次的决策咨询工作,为省委和政府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企业科协建设。采用“提高认识,扩大宣传,因势利导,逐步展开”的工作方针,加大与各企业的联系,引导一批有意向、有实力的企业发展科协组织,并通过建立联系点制度,多给予指导、多参与会议、多组织活动、多给予宣传,积极促进企业科协为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服务、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为社会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服务,从而带动其他企业(包括非国有企业)科协组织的发展。
4、加强对外科技交流。通过开展多学科、多领域的对外交流,逐步搭建与国际科技组织合作的平台,加强我省科技工作者与国外科技界和科技社团的联系,促进科技研究、国际合作、互动交流、科技考察的实施,配合我省社会、经济、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积极引进国际合作项目,努力实现合作共赢,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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